昭通市昭阳区颜生丽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汝君):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洪子琪你单位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本委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5年2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委仲裁庭(昭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1办公室)开庭审理此案,届时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审理。
联系电话:0870-2131896
特此公告
昭通市昭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