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非公开信息 | 理由和依据 |
1 | 涉及对外关系稳定的重大外事旅游事务纠纷的有关情况及旅游部门内部掌握的处理方针、政策和策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2 | 涉及民族、宗教问题的重大旅游活动的有关情况及我旅游部门应对政策、策略和措施 | |
3 | 旅游工作中内部掌握的国别(地区)政策 | |
4 | 国(境)外重要人士以旅游身份来黔活动的接待计划及有关情况 | |
5 | 尚未公开的重大涉外旅游安全事故调查分析情况及处理意见 | |
6 | 涉及广播电视宣传管理内部掌握的处理方针、政策和策略 | |
7 | 对外宣传方面重要的双边(多边)合作方案、机制、措施 | |
8 | 对外宣传工作中内部掌握的国别(地区)政策 | |
9 | 报送上级的涉及文化艺术工作的请示、报告、建议及文化艺术领域形式与动态的内部分析、工作建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
10 | 对社会造成一定影响的文化市场违法案件的案情、相关数据、查处情况、有关建议及处理决定 | |
11 | 党组工作内部信息、人事工作、文化旅游统计分析等过程性信息 | |
12 | 运动员注册信息 | |
13 | 涉及纪检方面不适宜公开的相关内容 | |
14 | 涉及正在研究、尚未作出结论的干部调配、内部评议等相关内容 | |
15 | 干部个人档案盒考察等材料 | |
16 | 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 |
17 | 非遗对外展示展演中涉外、港澳台特别重大事项涉及的商谈方案、实施方案以及内部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传播、利用。 |
18 | 含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含有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密级,予以保护;含有商业秘密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
19 | 全国广播电视覆盖网总体规划 |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
20 | 安全播出防范相关信息,包括防范攻击破坏广播电视播出的规划、措施、方案、调度令、应急预案及卫星上星抗干扰参数等相关材料 | |
21 |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省、市、县有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等 |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