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本级局机关各科室(中心)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
(一)、依照国家保密范围和保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
(二)、未经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四)、未经本人同意、涉及其个人隐私的信息;
(五)、依法不予公开的政务数据;
(六)、本局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其他内部办公事项。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