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昭阳区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昭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8日
昭阳区2023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执政理念,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规范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部门有效防范地质灾害,在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有条不紊组织各种应急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有效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云自然资〔2022〕44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昭阳区境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进入地质灾害防范期或发生地质灾害后,适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平时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领导组)。
指 挥 长:刘明波 副区长
副指挥长:葛真强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由区人武部、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防震减灾局、区气象局、区融媒体中心、昭阳供电分局及二十个乡镇(办事处)1名分管领导组成。
指挥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区自然资源局,由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挥部(领导组)日常事务。指挥部(领导组)主要负责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全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抢险救灾工作;部署和组织紧急救援;协调抢险救灾及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防灾重要工作;出现跨区地质灾害申请市级协调处置。
各乡(镇)、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领导小组,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
三、相关部门职责
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和相关部门进行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发生实况、地质灾害的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治理工程,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区指挥部;及时发布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救援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责任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区卫健局: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和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适时向灾区提供技术支持。
区公安分局:负责灾区的社会治安维护、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区人武部:负责协调组织武警、民兵等应急人员按领导组的安排做好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对指挥部(领导组)确定的救灾临时工程进行施工;与相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点的规划选址和灾后民房搬迁建设等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水利工程抢险工作;在抗御特大洪水期间对水库实施联合调度;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储备防汛抢险物资;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区交运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受灾时中断公路的修复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保证救灾物资运输。
区教体局:负责协调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区气象局:负责灾区综合气象观测、预测、预报、预警业务和气候业务的管理。
区财政局:负责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防治与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等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灾区灾后重建项目的争取;安排救灾基建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以工代赈资金。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灾区生产组织恢复;指导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暴发流行。
区防震减灾局:负责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
区融媒体中心:组织公众媒体及时发布灾情信息,宣传报道抗灾救灾真实事迹。
区生态环境分局: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危害。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所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
电力、电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电力、通讯运营企业尽快恢复通讯和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电力和通信畅通。
各乡(镇)、办事处:负责地质灾害险情的监测,灾区预警预报信号、预警设施的确定和落实,灾区人员财产转移撤离路线的确定,灾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的确定和落实,灾区灾情情况的调查统计;负责落实和办理领导组安排的有关事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灾和灾后重建有关工作。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地质灾害应对工作的需要,在指挥部(领导组)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并报领导组(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需上级部门和驻昭部门帮助抗灾救灾工作时,由区政府协调后实施。
四、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快捷高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三)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要把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乡(镇)、办事处和部门,落实到村组,落实到点,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地质灾害的等级划分
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一)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六、地质灾害报告和处理程序
(一)地质灾害报告程序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相关部门或者基层群众组织接到报告的,应当及时转报区政府。区政府立即安排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险情,并根据《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将灾情险情的发展趋势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严禁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地质灾害的灾情险情。
(二)地质灾害的处理程序
1.区人民政府接到地质灾害险情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查核实并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员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地质灾害发生后,区人民政府接到地质灾害或严重险情报告后,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宣布成立指挥部、进行险情会商,根据灾情等级立即启动并组织实施相应等级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成立现场综合协调组,在现场应迅速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对出现临灾险情的地质灾害点进行动态监测,分析、研判其发展趋势,确定威胁人口和财产情况,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迅速查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地质灾害的类型规模、发生的主要原因,对产生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及类型、威胁对象、影响范围等做出符合客观实际的预测分析,提出抢险的对策和措施。
5.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政府和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救灾情况,说明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地质灾害的类型、灾害体的规模、成因和发展趋势,争取指导和支援。
6.当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指挥部(领导组)办公室建议宣布结束应急期,确定撤消或者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移交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7.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指挥部(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将地质灾害损失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和市、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七、发生地质灾害时预警信号、应急通信保障
(一)预警信号发布
1.各乡(镇)、办事处要制定本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方案,明确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替换。
2.预警信号应具有震撼力,预警信号的形式和发布方式,必须告知所有受灾害威胁的群众。
3.预警信号必须由专人发布,一般为灾害点的监测人或群测群防组织的负责人,预警信号发布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为群众服务的意愿。
(二)通讯保障
1.各级各关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联系人要建立通讯联系制度,主汛期24小时都要保证通讯工具畅通。
2.抢险救灾期间,各乡(镇)、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保持移动通讯的畅通。
3.抢险救灾现场为移动通讯盲区或移动通讯设备被损坏时,电信部门要架设临时设备,保证通讯的畅通。
八、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行动方案
(一)人员财产的撤离、转移路线。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应急方案中应确定人员财产的撤离和转移路线,路线选择必须遵循安全和迅速的原则;原转移路线遭到破坏时,要根据专家的意见重新确定路线。
(二)应急卫生防疫措施。由区卫健局牵头相关部门组成医疗救治组,调集、安排医疗器材和救护车辆,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疗救治,技术力量不足时请求上级医疗机构帮助。开展灾民临时安置场地的消毒工作,控制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保护公共水源地的卫生,及时对灾害垃圾和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九、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践经验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本预案。
十、附则
(一)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现场应急工作组成员发生工作变动,变动后人员自行担任相应职务。
(二)本应急预案由昭通市昭阳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本应急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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