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第三批收费标准备案情况的公告
根据《转发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改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昭市教通〔2020〕 98 号)、《昭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昭通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昭市发改价费〔2021〕113号)规定,现将区内第三批(截止2022年10月17日止)向我局进行收费备案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进行公示(备案名单见附件),并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民办学校应当保持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整,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承受能力。其中,每次制定调整的学费标准原则上至少执行3年,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公示的收费标准与备案的收费标准必须一致。
二、幼儿园应按照《教育收费公示》要求,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将符合规定并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具体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和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监督,增强幼儿园收费的透明度。凡未按规定公示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不得收费。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有效期为3年,认定有效期内不得自行调整保教费标准。
附件:昭通市昭阳区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登记表(2022.10第三批).xls
昭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19日
滇公网安备 53060202000097